学生的网络上做兼职,发布了不实消息攻击他人,会不会被定为侮辱诽谤罪?
人
发表于 2020-06-23 15:55
向TA提问1、构成诽谤罪实际发生的情况
(1)你现在有故意捏造并散布不实消息的事实,并且你这拿来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由你虚构的。还有就是,你将这个虚构的事实已经向社会公开并扩散。
(2)你散布的信息现在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3)按照当前的情况判断你这行为的情节严重。
2、构成诽谤罪实际损害的东西
你现在的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这里注意的是,你在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你必须得针对特定的人进行。不过,千万不要以为你没指名道姓就不算,只要其他人能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那就可以认为是针对特定的人。
3、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人的客观要求
构成本罪的主体要求是一般主体,即需要年满16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因此,按照这个条件,作为学生兼职,你要是还未满16周岁的,那么其实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即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的,16周岁以下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人的主观要求
这个条件的要求就是看你在做这件事时,你是以什么为目的的。构成诽谤罪的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你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你还是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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