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索赔的程序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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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23 16:07
向TA提问1、提出索赔通知,应当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两个星期或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出书面索赔申请。
2、提供索赔依据,阐明发生的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超出原条件的事项列出清单和缘由,并列出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文字材料、发生重大变故的证明材料等。
3、出具索赔报告。
一般地,索赔报告要包含下面内容:
1、索赔理由和依据;
2、在许可的情况下,应附上有关索赔事项的已发生事实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等信息;
3、根据发生的索赔事项,列出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或加大支出,应索赔的金额及其索赔内容、计算方式、作为参考的指数资料等,明确说明自己想要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如工期的顺延等。
还有就是,出现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其实可以走下面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1、仲裁;
2、纠纷审议委员会;
3、NEC裁决程序;
4、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师准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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