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嘉石榴平台贷款220万元,平台 的借款合同用了2个公司贷款分别100万元,我个人贷款20万元的方式。然后200万元打入公司账户,20万元进我账户。这个200万元我一直没有收到。然后他们找来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公司又让我们提供保证反担保,签订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现在,担保公司代偿了220万元的借款本息。现在法院判决2个公司和我个人承担责任,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个借款合同合法吗?反担保是不是可以撤销?我怀疑债权人、担保公司、和2个公司恶意串通。我被套路了。这个案子我已经报警,公安局已经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尚未侦结。法院一审以涉嫌犯罪裁定驳回起诉,担保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重审。重审后原来的一审法院做出了判决。请问:我该如何上诉?
人
发表于 2021-08-2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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