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我是乙方承租方,合同租赁时间为2019.8.28日到2021.8.27日,房租费用已交至2020.8.27日,并交有1个月的房租费用作为押金。疫情影响,我需要提前退租,7.6日通知的甲方,打算7.17日搬离完。我的问题是:1个月房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我是不能要的。那么从7.17日到8.27日已支付的房费,甲方是否需要退还给我呢?

北京-丰台区 发表于:2020-07-07 11:28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丰台区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