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公共空地、小区内的道路,物管公司划定停车位,用于业主使用,每月收取业主停车费,物管公司每月收停车费近10万。小区内的公共空地和道路应该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为此,小区许多业主拒绝交纳物管费,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人
发表于 2020-07-28 11:23
向TA提问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发表于 2020-07-28 15:11
向TA提问双方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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