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和解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一年多了事后由于伤情的原因觉得赔偿不公平可以再次起诉对方吗
人
发表于 2021-08-12 15:50
向TA提问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中的赔偿方必须牢记:第一、你所支付的赔偿金应列明包括所有根据你个案应该赔偿的项目(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第二、必须约定在你支付了赔偿金后,赔偿义务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形式及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方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发表于 2021-08-12 16:37
向TA提问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此有效期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后,应当就协议内容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若一方不按协议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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