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您好!本人向您咨询一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法律问题。中国有一家知名机械行业的网站,此网站的用户对象是全国机械制造企业和需要购买机械产品的企业。我是这个网站的注册用户,这个网站上有一个功能:这个网站的注册用户之间可以互发文字信息,但注册用户必须花钱购买这个服务功能后,注册用户之间才能互发文字信息。我在使用这个网站的过程中发现这个网站收费太高、而且发布的产品信息有虚假现象,为了克服这个网站的缺点,我自己设计、策划、制作了一个类似的机械行业的网站。现在我想购买这个知名机械行网站注册用户之间可以互发文字信息的功能,向这个网站的注册用户宣传推广我制作的机械行业网站。我是通过他人网站的服务功能,向他人网站的注册用户发送文字信息,来达到宣传推广我的网站的目的,但我是向他人网站交费购买这个服务的。请问,我的这个行为属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我反复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法律条文,感觉不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但自己不能确定,特向您请教!恳求能得到您的帮助!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20-08-1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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