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去年年底卖了一套房子,本来按照上海的规定7个工作日银行放款,所以我提前预定了一套新房,但是由于今年国家政策变了,上海卖房交易放款时间变成了58天,导致我新购房的售房处判我违约,因为我没有按照约定缴纳购房款。因为政策改变导致我不能按照既定的合同交款,请问这个我应该怎么跟售房方沟通交涉?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6-06-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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