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被裁员,公司一次性赔偿三个月工资,总额38100元。我在公司工作2年。2019年厦门职工年平均工资96193元,月平均工资8016元。请问根据上述数据,我该交多少税?
人
发表于 2021-03-16 10:25
向TA提问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