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11月份在高速出了事故,由于高速护栏是我们碰坏的。我们垫着交了路损费。当天下午,事故认定书出了我们无责。在我们理赔路损费的时候,对方车的保险公司提出要扣10%的残值费。保险公司应不应该扣。其一路损费是我们垫资的,其二我们是无责。其三破坏的东西没有在我们的手里。如果扣10%的残值,也就说明我们是有责任的。事故认定书也就没有权威性了。就是一张废纸。我联系了路政。路政工作人员让保险公司和他们联系。保险公司也不联系,就要扣10%的残值。现在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21-03-04 14:29
向TA提问1、出事故后,应该首先保护现场,然后报警,报自己的保险公司,之后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等候交警来处理。若在高速路上,肯定不能站在原地等候,要去安全地带。
2、关于赔偿事宜,可双方协商,也可由交警认定责任,调解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3、主要赔偿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超出部分或未上保险的由车主或司机承担。
发表于 2021-03-04 15:04
向TA提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你所称的保险公司是指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那么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即使你未主张,法院也会依职权将其列入。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完毕,而且当事人对此无异议的,就不需要再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如果你所称的保险公司是指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你可以申请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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