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国企公司职工。98年公司分立出机电交易中心。一个单位两个牌子。去国资委给的答案是,机电总公司破产,交易中心改制为神州机电。神州机电经理是以上三个公司的总经理,。2002年,公司让职工们集资入股,公司注册纵横物流。2004年经中院判决,机电公司,交易中心分别以两个不同法人代表破产。破产法人以2200万拍得自己破产土地,跟房屋。破产法人又用职工破产安置费怼的拍卖费。说是重组,一直给职工交低保及保险。如今单位征收,职工有没什么权益?可以享受征收补偿吗?以上四个单位名称管理层一直是同一管理层。
人
发表于 2021-01-02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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