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怎么量刑?
人
发表于 2020-12-31 16:43
向TA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
发表于 2020-12-31 17:08
向TA提问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规定,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
发表于 2020-12-31 17:33
向TA提问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不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以为是其他犯罪分子而予以包庇的,应以包庇罪论处。如确属不知情而对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予以收留、资助的不以本罪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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