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住房物业费缴纳是从业主收房之日起始收还是开发商通知交房时开始收取?另外,没有入住且车位没有收,要不要缴纳车位管理费?谢谢
人
发表于 2021-02-05 11:03
向TA提问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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