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丧偶的儿媳怎么样才能继承公公的遗产?
人
发表于 2021-01-06 09:51
向TA提问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之间,只有姻亲关系,并无血缘关系,如果儿媳或者女婿丧偶后,对公、婆、岳父、岳母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精神抚慰,使其安渡晚年,可视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尽主要义务,则不成为法定继承人。
因此,儿媳继承公婆的遗产的条件为丧偶的儿媳并尽了主要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发表于 2021-01-06 10:13
向TA提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没有将儿媳列入继承人范围,但鉴于丧偶儿媳的特殊性,《继承法》第十二条特别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的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你的大儿媳虽然没有承担你的全部生活费用,但却一直与你共同生活,并精心照顾护理你,应当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的遗产。如果你担心将来在遗产分割时大儿媳会吃亏,也可以现在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规定,立份遗嘱,在遗嘱中确定大儿媳应继承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发表于 2021-01-06 11:02
向TA提问丈夫去世,丧偶儿媳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爹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