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因欠债还不起可以用房产抵债吗?法律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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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06 18:19
向TA提问因欠债还不起可以用房产抵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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