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吗?
人
发表于 2021-01-07 17:37
向TA提问劳动争议不可以约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发表于 2021-01-07 18:16
向TA提问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劳动仲裁管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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