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律师。那个案例债权人是银行,原合同约定利率本来就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果是私人贷款呢?担保人代偿后,即使没有预先约定债务人赔偿利息损失的利率,应该基于代位求偿权获得原债权人的权利,相当于案例中的银行,也就是和原债权人一样地追索债务人逾期利息,也就是按照原合同利率计算。否则就是鼓励违约,奖励老赖,侵害善良保证人利益,因为私人贷款利率一般是2分,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多。哪个不希望违约让担保人代偿,然后享受比原合同低的多的利率!享受以前无法享受,甚至很多善良诚信的人也无法享受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贵州-铜仁 发表于:2021-01-08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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