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离婚证办理材料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21-01-08 11:35
向TA提问3.0*4.0就可以,底的颜色没有要求,但最好是浅色的,比如白色或蓝色。
办理离婚证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发表于 2021-01-08 12:01
向TA提问离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是可以补办的。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进行核对;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工作人员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发表于 2021-01-08 12:44
向TA提问不需要。那么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办理,结婚登记都是需要提交一些材料的,比如说:第一、证明本人的材料,比如说你的户口本、身份证,第二、证明本人无配偶的材料,那么这个一般是在户口本里面是有显示,当然如果您是再婚的,那可以通过您的这个离婚证或者说是人民法院的一个离婚判决书来进行证明。第三、就是证明自己即与另一半没有直系血亲或者是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一个相关材料,那么这个主要就是一个声明需要您签字就可以。第四、是三张两寸近期的一个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那么对于这个初婚者证明本人的这个身份材料就是上面这些,那么对于再婚的,除了提交上面的材料,还需要提交离婚证和法院的一个判决书,那么这些就可以到相关的民政部门进行这样的一个办理。所以从以上的回答我们也可以看出,再婚以及初婚是都不需要到居委会去开具这样的一个登记证明了,这大大简化了老百姓办理结婚登记的一个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发表于 2021-01-08 13:23
向TA提问办理离婚证是需要户口本的。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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