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颁布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建立了保证人制度,明确了保证人的条件以及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保外就医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欢迎阅读。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一、保外就医的保证人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二、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三、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帮助;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的义务。
以上,保外就医保证人的概念、条件、义务,保外就医的保证人类似是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如果您在阅读后,还有所疑惑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大律师网,大律师网有专业的法律平台,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编辑: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