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关于婚假,您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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