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追究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要先确认该行为是都达成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作为经济犯罪,其立案标准与其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有关,且各地经济发展不同,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山东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呢?请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往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4月出台《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在2013年4月27日施行。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山东省法院、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我省执行敲诈勒索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为1500元)或2年内敲诈勒索达3次,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骗价值人民币6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7)为4.8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7)为32万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殊情形:(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18年山东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