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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事实婚姻的认定

大律师网 2018-05-08   人已阅读
导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那么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为什么会发生?这一系列问题由小编为你解答。事实婚姻产生的原因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那么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为什么会发生?这一系列问题由小编为你解答。

事实婚姻产生的原因

2018年最新事实婚姻的认定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

2018年最新事实婚姻的认定

  事实婚姻是指未婚的男女二人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而形成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其要求有以下几点:

  (1)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2)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3)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且其主动公开其夫妻关系;

  (4)男女双方在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a.同居是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b.男女双方以婚姻关系同居系双方自愿;

  c.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认定的法律规定

2018年最新事实婚姻的认定

  (一)1989年12月13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

  若男女双方是在1986 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同居的,同居时虽然结婚的某些实质要件不具备,但只要起诉到人民法院时,双方均已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则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

  如果双方是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后同居的,则要求双方必须在同居时均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才能被承认具有事实婚姻关系。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其余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为同居关系。

  (二)2001年12月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对事实婚姻的界定又作出了变动

  该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事实婚姻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进行界定

  一是结婚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欠缺的仅是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这一形式要件;

  二是时间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就已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对于《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即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虽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但欠缺形式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在我国各个地区有有存在,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事实婚姻的存在量达到全国婚姻数量的百分之七十。怎样认定事实婚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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