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受到保护?下文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件》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不承认主义。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只有在补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结婚,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依法履行法律手续取得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未经法定程序依法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人身、财产关系,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已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应予批评教育,提高法制观念,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有一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予以撤销同居关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广大女性朋友,因为事实婚姻中,女性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有的农村女性选择与男友同居,甚至没有登记结婚就生了孩子。此时就会出现丈夫在外打工同他人登记结婚,而在家拉扯孩子的女人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现象。
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结婚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一旦这种现象发生,当事人就需要马上拿起法律的武器,在律师的帮助下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如期举行了婚礼,被周围人认定为夫妻。但是,这种婚姻只能是事实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提出离婚,会给彼此带来很多麻烦。特别是从今年开始,只要满足这四个条件中的一种,都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一、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双方应无配偶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没有夫妻的名义,却履行了夫妻的义务。但是,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没有配偶,如果当事人的双方或一方已经有了配偶,则构成重婚!(点击屏幕上方头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二、当事人在一起时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这主要区别于婚外性行为和事实婚姻。一个人在外面包养情人,或者艳遇,都只能算非婚两性关系,这种关系是违背道德的,当然,有时候这些行为也是违法的。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都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得到周围人的认可,在很多人眼中他们都是夫妻,但是他们却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但是却不是被法律认可的婚姻。换句话说,双方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这是事实婚姻最主要的特征,当事人双方可能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条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登记结婚,虽然他们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但是他们的婚姻却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是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在新婚姻颁布后发生的事实婚姻问题,则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还有关于事实婚姻的其他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大律师网有专业的法律服务。
(编辑: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