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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预重整制度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大律师网     2025-01-24

导读:破产预重整制度中的利益平衡机制(作者:龙维)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的经

破产预重整制度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作者:龙维)

  

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破产重整成为企业危机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破产预重整作为一种预防性法律机制,旨在通过法律程序和协商,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以促进企业的复兴和债务的合理解决。然而,破产预重整中的利益冲突和协调困境,对重整成功率构成了重大挑战。本文深入探讨了破产预重整制度中的利益平衡机制,旨在提高企业重整的效率和成功率。本文首先概述了预重整的概念、特征和优势,明确其预防性、协商性和灵活性;随后,分析了破产预重整中的利益冲突,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间、股东与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冲突,并指出了现有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在处理这些冲突时面临的困境,如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利益协调机制的缺失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解决这些冲突和困境,本文提出了需要从法律制度、司法实践、利益协调机制等多个层面进行改进。作者建议构建一个遵循公平性、效率性和透明性原则的利益平衡机制,包括建立多方协商机制、强化信息披露、法院角色定位、引入专家评估和保护弱势群体等策略。最后,本文总结了研究的主要发现,指出了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方向,并强调预重整制度的建立与规范是一个需要多方努力和持续实践的过程。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利益平衡机制,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破产预重整中的利益冲突,促进企业的复兴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关键词:破产预重整 利益平衡  债权人权益


破产预重整制度概述

(一)定性与特征

预重整是企业破产法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指的是在债务人向法院正式提起重整申请之前,债务人与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协商的方式,共同拟定一个重整计划草案。这个计划草案随后在获得债权人多数同意的基础上,通过法院的重整程序审查和批准,使其对所有债权人产生约束力,以促进企业的快速复兴。

预重整程序以提交正式的司法重整申请为节点,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预重整程序当事人在破产法规则尤其是预重整规则约束和指引下进行的庭外重组,主要是经由债务人以及债权人的协商达成预期目标,形成预重整方案:第二个阶段是经由当事人申请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进入庭内重整阶段,使预重整方案获得约束全体债权人的强制效力,实现预重整程序与重整程序的衔接。在庭外重组阶段,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谈判是达成预重整方案,推动预重整程序的关键因素,而当事人的申请则是开启庭内重整程序的钥匙。此外,预重整程序应当完整的具备上述两个阶段,只经由第一个阶段困境企业的问题业已解决的,不应视为预重整程序,而应归属于其他境企业拯救方式的范畴"由此可见,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导向正式的重整程序是预重整程序的两大突出特征。

 

预重整制度优势及现状

预重整制度是一种新兴的企业拯救机制,旨在提高重整效率和成功率,帮助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尽快摆脱财务困境。预重整通常在正式的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前进行,通过庭外协商的方式,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共同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在获得多数债权人同意后,借助重整程序使该计划草案对所有债权人产生约束力。

预重整制度的核心优势在于其能够缩短破产审判周期,减少破产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解决和解、重整方案执行中的问题。预重整不仅涉及债务重组,还包括营业调整、管理层变更和投资人权益调整等方面。该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法院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共同参与和协作。另外,预重整程序往往会有政府部门对于投融资进行组织协调并且提供相应的优惠措施,在政府的信用背书下企业更容易获得投融资,可以克服庭外重组程序中困境债务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行资金融通的问题,给困境企业更多的调整的空间。

预重整制度在中国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但已有一些地方法院开始尝试并出台了相关的工作指引。这些指引通常包括预重整的概念、模式选择、基本原则、法院的作用与地位、管理人的职责、预重整的完成与终止以及与重整程序的衔接等内容。

预重整的实施有助于对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进行有效甄别,对有拯救希望的企业通过预重整快速推进重整计划,而对那些不具备重整价值的企业则及时进行破产清算,避免资源浪费。此外,预重整还有助于保持债务人的正常经营,提高重整可能性,并与庭内重整工作有效衔接,协调庭内重整程序性规定。

 

三、预重整中的利益冲突

 

(一)利益相关方

破产预重整中的利益平衡旨在通过法律机制,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考量和尊重,同时促进企业的复兴和债务的公平解决。这要求法律制度不仅要关注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还要兼顾债务人的复兴机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破产预重整中的利益平衡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以及雇员和供应商等。每一方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拥有不同的利益和期望。债权人主要关注的是债务的偿还和损失的最小化。债务人即面临财务困境的企业,希望通过重整恢复偿债能力并继续运营。股东关心的是其股权价值的保护和企业长期增值的潜力。其他方:包括雇员、供应商和社区等,他们的权益虽然间接,但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重要。

利益冲突表现

破产预重整过程中,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这些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冲突:债权人追求的是债务的全额偿还,而债务人则希望以最小的代价摆脱财务困境,这导致双方在债务重组方案上存在根本性的分歧。

2.债权人间的冲突:不同债权人之间可能因为债务偿还的优先级、比例和条件产生分歧,特别是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往往不一致。

3.股东与债权人/债务人的冲突:股东可能希望通过重整保留一定的控制权和股权价值,而债权人更关注债务的偿还,这可能导致双方在重整计划的内容上发生冲突。

4.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冲突:雇员、供应商等其他方可能因为重整计划中的裁员、合同解除等措施而与债务人或债权人产生利益冲突。

利益协调的现实困境

现有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在处理这些冲突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法律规定的模糊性,破产法律可能未能明确界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增加了冲突解决的难度。而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体现在法院在处理破产案件时,面临案多人少的困境,难以为每个案件提供充分的司法资源和细致的审理。再者,利益协调机制的缺失: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和协商机制,使得各方难以通过对话和协商达成共识。利益协调的另一困境体现在信息不对称,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债务人可能隐藏真实财务状况,而债权人可能缺乏足够的信息评估重整计划的可行性。此外,还有文化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法律文化和社会观念对破产的看法不同,这影响了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和效果。

为了解决这些冲突和困境,需要从法律制度、司法实践、利益协调机制等多个层面进行改进。例如,可以通过完善法律规定,提高司法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多方参与的利益协调平台,促进各方的沟通和协商;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考虑文化和社会因素,采取更为灵活和人性化的解决策略。

四、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

构建原则

破产预重整中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性: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在重整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公正对待,避免任何一方的权益被不正当压制或忽视。(2)效率性:机制应促进重整过程的高效进行,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成本,加速企业恢复正常运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3)透明性:重整过程应保持高度透明,确保所有信息对所有利益相关方公开,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任。

利益平衡实践的有效策略

基于上述原则,以下是构建破产预重整中利益平衡机制的利益平衡有效策略包括:

1. 建立多方协商机制:为了确保破产预重整过程中各方利益得到平衡,需要建立一个包括债权人、债务人、股东、雇员、供应商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内的协商平台。该机制应允许所有利益相关方提出意见和关切,并通过集体协商达成共识。这种协商机制可以采取会议、谈判或调解的形式,其目的是促进开放的沟通,减少误解和冲突,共同寻找满足多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2. 强化信息披露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破产预重整过程中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强化信息披露是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的关键。债务人必须向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盈利能力和未来预测等。此外,重整计划的条款、目标和预期执行进度也应公开,以便所有方都能基于相同的信息做出决策。

3. 法院角色定位 法院在破产预重整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其职责是确保重整计划的合法性并符合公共利益。法院应避免过度干预重整的具体事务,但同时需要确保重整过程的公正性,防止任何一方的利益被不正当地压制。法院还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裁决,以解决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4. 引入专家评估 在重整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引入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专家进行评估是非常有益的。这些专家可以提供关于重整计划可行性的专业意见,帮助预测潜在的风险和收益,确保重整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专家的参与可以增加利益相关方对重整计划的信心,并促进更高质量的决策。

5. 保护弱势群体 破产预重整可能会对雇员和其他弱势群体产生不利影响,如失业和收入损失。因此,重整计划应特别考虑这些群体的利益,提供适当的保护措施。这可能包括保障就业、提供足够的遣散费、维护退休福利计划等。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减少重整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上述策略是实现利益平衡、提高重整成功率的关键。然而,每个案例都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法律背景,因此在应用这些策略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本地化。

五、结论

本文针对破产预重整制度中的利益平衡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识别和解决破产预重整中的利益冲突,以提高重整成功率。通过对破产预重整的法律定义、特征及优势与现状的探讨,本文明确了预重整作为一种预防性法律机制的重要性。 研究发现,设计良好的利益平衡机制对于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提出的构建原则包括公平性、效率性和透明性,这些原则对于实现利益平衡至关重要。基于这些原则,本文进一步提出了有效策略,如建立多方协商机制、强化信息披露、法院角色定位、引入专家评估和保护弱势群体等。 尽管中国预重整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信息披露不明确、管理人角色定位不明确等挑战,但通过统一立法、建立稳定的府院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努力,有望形成一套成熟的预重整制度。本文总结了研究的主要发现,并指出了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方向。预重整制度的建立与规范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需要法院、中介机构以及学者的多方努力和持续的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利益平衡机制,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破产预重整中的利益冲突,促进企业的复兴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参考文献

[1]王敏(导师:刘焱白).企业破产预重整程序重构研究-《广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23 (09)

[2]庹莉娜(导师:魏森).我国破产预重整制度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22(05)

[3]王欣新.破产法(第三版)[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4]查尔斯.泰步,韩长印等译,美国破产法新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

[5]胡利玲、张婷.预重整制度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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