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5-10-21
刑事控告
律师办案实务
刑事控告案件正日渐成为刑事律师的一项重要的专门业务。有关刑事控告方面,笔者结合办案实践作浅要概述。
控告与报案、举报
说到控告,有必要与报案、举报作一下串联与区分。
首先,有关控告、举报和报案的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另外,关于涉及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监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可见,控告与报案、举报既有交集又有区分:
关于控告,控告人必须是被害人,以及有明确的被控告人即施害人,因此,一项控告的成立具备的基础要素包括明确的被害人、施害人以及具体的行为事实,即控告的各要素之间具有明确的、直接的利害关系。
关于报案,对于报案主体,报案人可以是被害人也可以是发现案件的任何人,可以是不明知行为人而仅对发现的具体事实的报案,也可以是指向行为人的报案。
关于举报,任何人对发现的行为事实或行为人都可以进行举报,通常,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或举报事实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或者可能存在某种关系但往往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举报人可能因被举报人涉嫌犯罪的行为成为一定意义上的受害者即被间接侵害的主体,但并非能够成为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即被直接侵害的主体。如环境污染类犯罪,举报人可能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但可能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属性。
律师在刑事控告中的定位
律师代理刑事控告类业务,其代理权并没有在刑事法律上被明确定位,当前实务中也只能够参照民事代理权。
一方面因为刑事诉讼特定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被害人作为刑事控告中直接被侵害的主体,其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
因此,律师在刑事控告中的代理权是协助被害人进行控告。
如撰写法律文书,陪同被害人前往办案机关,制定具体方案,在实体上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专业法律分析和判断,在程序上能够确保程序合法、正当、有效(当然现实中律师无法保证有效结果的输出,毕竟律师所能提供的只是专业服务的过程)尽可能实现最优选择,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以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
律师办案基本要素
律师办理刑事控告类案件,需要较强的法律理论能力与实务经验,以随时提供精专的法律服务。律师办理刑事控告案件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1. 法律思维,陈述事实和阐述理由有法可依、于理有据、于情可容。2. 全局思维,能够放眼全局、着眼具体。3. 客观思维,尊重客观事实、具体问题客观分析。4. 专业思维,能够较清晰了解办案机关和相关部门,反映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有别。
律师办案基本流程
1. 接待当事人,了解基本案情。2. 进行风险告知,如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3. 作出基本的法律分析判断,听取当事人意见。4. 做好接待笔录。5. 根据情况,进一步掌握案情及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等。6. 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方案,协助委托人进行控告。7. 根据具体情况和进展,充分发挥专业能力,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刑辩律师随笔】实务 经验办案实务中,律师总会遇见各种各样复杂的、非常规的问题,这些总在考验着律师面对问题时的理性应对和处理问题时的专业应变能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以上是律师办案应掌握的最基本的要素,实务中更需要不断的经验积累,打好应变各种可能问题和情况的基础,毕竟现实总是不按照常理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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