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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房屋交易登记 2019-10-14    人已阅读
导读:最近几年,西安的房价上涨速度也非常快,除了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外,炒房客的出现也是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所以很多人都将目光转向了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那么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大律师网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

  (3)《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4)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5)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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