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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 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感情破裂离婚 2018-05-30    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离婚协议、结婚证、单人照片二张;二是一方起诉到法院后,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其中,当遇到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针对于此,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供大家查阅了解!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离,法院能否判离,得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实践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不宜掌握,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故如果双方没有上述规定的情形,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实践中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形,都是第一次起诉后先由法院判决不离,然后等待半年后再起诉,这样下次一般没有特殊的情况,法院会认定双方的感情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相关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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