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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过失犯罪能够成立共同犯罪吗?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认定 2019-03-21    人已阅读
导读: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犯罪?是学术界争论很大的问题之一,过失犯罪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比故意犯罪的要高出很多,那么过失犯罪所负的注意义务有哪些?如果您有所疑问,快跟着小编来学习一下吧。

共同过失犯罪能够成立共同犯罪吗?

  答案是可以。那么共同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客观方面

  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这里所说的共同注意义务是指各行为人不仅都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而且在实施可能导致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过失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不仅自己注意而且也要促使他人注意,从而使行为人之间的注意义务存在互动、协作关系,来共同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2、数人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各行为人之间存在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各行为人共同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各行为人违反共同注意义务导致了同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共同过失造成的危害结果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与共同危害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尽管各个行为人的行为对共同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可能不相同,但必须和危害有因果关系。

  主观方面

  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过失。不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或两种过失的竞合,均不影响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

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的内容,法律一般并不直接规定。在实践中,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分为两种:

  1、预见义务;

  2、结果避免义务。分别与两种过失犯罪相对 应: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又被称为无认识的过失,后者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

  对于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没有危害结果即无过失犯罪,所以,判定过失犯罪成立的关键即在于其主观有无刑法意义上的过失,即有了危害结果,但如果缺少主观过失、缺少犯罪主观构成要件,即不成立过失犯罪。对这一问题的考察必然要用到实质解释的方法,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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