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看具体的离婚案件是否符合,法院衡量离婚条件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判?由上面的法条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为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因此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足以让法官确信原告确实遭受了被告实施的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无和好可能,这样法官就会判决离婚。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家暴的证据非常关键,主要有以下证据:
第一,搜集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父母、保姆、朋友等,尽可能的做沟通进行取证。
第二,调取报警记录。如果曾经报过警,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和笔录。
第三,医院的验伤报告和诊断证明。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四,搜集视听资料、录音、录像、拍照等。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被对方殴打后如果被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