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长期处在家暴中,这样的生活从内心深处谁也不想过吧?那么家暴可以上诉
离婚吗?下面大
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家暴离婚证据不足案例及分析供大家阅读。
家暴离婚证据不足案例及分析
案情
80后女白领红红将老公王烨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起诉书中,红红说道“我与被告于2012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并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被告就原形毕露,脾气非常暴躁。被告不仅不关系我、照顾家庭,还经常因琐事对我进行拳打脚踢。
2013年底,我怀孕了,初期被告也曾经主动示好,改变自己。但是没过多久,他又恶习难改。2014年年初,只因为一件小事,被告对我进行大吼大叫,继而变本加厉对我进行殴打,我多次求饶,他都置之不理。因为长期心情不好,加上身体调理不好,后来我流产了。现在我们双方开始冷战分居到现在,我觉得我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所以我起诉要求离婚。”
对于红红要求离婚的诉求,被告王烨坚决不同意,王烨说自己对红红是有感情的,自己脾气是有些不好,但可以改正。
法院为此主持调解,希望红红能给王烨一次机会。对此,红红并不认可,认为自己长期遭受家暴,符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案情分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是经人介绍认识,但双方也是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虽因家庭琐事产生一些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双方应妥善处理矛盾,只要加强沟通与交流,夫妻关系是可以有所改善的。现王烨表示愿意和好,且作出一定改正,红红应给对方和好的机会。
关于红红坚持要求离婚,其虽陈述双方间存有矛盾并有纠纷,并以自己长期遭受家暴为由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其只有口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故法院对其离婚诉求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红红离婚之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因为感情破裂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就共有财产作出划分,经民政机关审核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步骤简单、快捷;而诉讼离婚相对而言就比较繁琐,因为“感情破裂”这个标准很难把握,一般而言双方第一次起诉离婚,除了符合“法定离婚”理由以外,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给予双方机会修缮夫妻感情。
为此,一些执意离婚的人为了能够一次性离婚,往往以符合“法定离婚理由”为由要求离婚,其中“家暴”就成了一个经常性的理由。然而,家暴由于取证、保存证据等都存在一定难度,往往原告方只能通过自述,而“自述”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则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难以使法官采纳,最后只能被驳回诉讼请求。
阅读完家暴离婚证据不足案例及分析,相信您一定有所了解,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受害一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进行家暴离婚赔偿。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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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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