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简述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

经济犯罪的特点 2018-03-01    人已阅读
导读: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的专业和智能性 虽然也存在一些不懂计算机网络的人实施网络经济犯罪,但是实施犯罪的大多数人拥有十分精湛的网络操作能力和深厚的计算机网络的专业功底,所以网络经济犯罪的主体比较智能。
  当网络在生活占据越来越不可确实的地位的同时,网络犯罪也孕育而生,其中最为广泛是网络经济犯罪。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简述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帮助大家理解。

  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的专业和智能性

  虽然也存在一些不懂计算机网络的人实施网络经济犯罪,但是实施犯罪的大多数人拥有十分精湛的网络操作能力和深厚的计算机网络的专业功底,所以网络经济犯罪的主体比较智能。由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性日益变得严密和专业,所以凡是成功实施网络经济犯罪的犯罪分子不是一些平庸之辈,总体来看,网络经济犯罪的主体趋向于高学历、年轻化的人群。许多犯罪分子以前并没有犯罪的前科记录,犯罪主体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了高专业性和智能性,且有一部分的网络经济罪犯进行过高校计算机方面的专业或非专业的学习。

  (二)犯罪行为十分隐蔽

  计算机网络是十分开放的,它没有国界的限制,且具有虚拟性的特征,所以实施网络经济犯罪具有很好的隐蔽性。进行网络交易的注册十分简便,而且在网络上的支付工具的虚拟性,资金可以在网络上迅速转到被指定的一个账户上。而客户端的识别能力有限,加上计算机和网络的特点,所以犯罪分子能十分隐蔽实施犯罪,以及犯罪后进行销毁犯罪证据和隐匿起来。

  首先,从网络经济的犯罪主体来分析,很难确定网络经济犯罪分子的身份,这是因为网络经济犯罪可以来自任意计算机终端,而且现在有部分的网站提供可以匿名的服务,加之现有的网络技术水平和网络管理水平很难统一用户的网络身份和真实的身份。

  其次,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数据多数情况下是网络经济犯罪的损害对象,但网络经济犯罪对对象的物理特性不会造成有形变换,且对其物理特性不会造成损害。网络经济犯罪不会受时间、人员和地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网络经济罪犯常常会应用网络技术掩盖其真实的地址,或者通过异地的远程控制同时向多个受害人进行攻击,这样在网络经济犯罪中受害者常常很难发觉自己利益被侵犯。

  最后,与传统的经济犯罪相比,网络经济犯罪的证据收集比较困难,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后实体的证据遗留较少,而最多的是电脑中的电磁记录,这种电磁记录比较容易被伪造、篡改和破坏,所以收集网络犯罪的证据和此类犯罪的侦破比较困难。有一些犯罪分子虽然作案之后留下大量的电子数据,但是这些数据数量、种类十分多, 从而让公安机关很难固定证据。有一些犯罪分子在作案后,立即把电脑上的记录和服务器上的日志记录等等销毁,使公安机关更无法收集和固定证据。

  (三)犯罪的方式比较抽象

  网络犯罪的方式比较抽象是指网络犯罪发生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时空中,抽象的电磁信号是其记录的信息和数据的承载体。与传统的经济犯罪不同,它的时空不受限制,网络经济犯罪行为人在具有网络的计算机和终端之后就能在不受限制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犯罪。

  (四)犯罪持续时间长

  重复犯罪时网络经济犯罪的重要特点,要获得大的非法利益,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必须一直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例如,存款零头被网络经济犯罪分子入侵客户的账号偷偷转入另一人的账户中,由于一开始的转入金额很小,所以客户对这些转入的零头很少能注意到,这使得网络经济犯罪的重复犯罪可能性大大上升。

  (五)犯罪日益趋向国际化

  网络经济犯罪日益出现国际化的趋势,这是因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互联性、国际性和跨域性的特点使得网络经济犯罪不再受到区域之间和国家之间的限制。网络经济犯罪分子对计算机网络中其中一台计算机的犯罪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网络世界的任何地方。比如一个网络经济犯罪分子通过收买欧美国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把用户信用卡的资料窃取掉,通过境外同伙冒充客户点击在境内建立购物网站,从而实现了虚拟购物,有关银行特约商户垫付的境外国际卡购物款就被这样诈骗。

  (六)犯罪所需的成本比较低

  与传统犯罪不同,网络犯罪的作案工具十分简单,一般只需一个终端机、上网卡和电话就可以进行犯罪,比传统犯罪的风险小,且收益大。不法分子作案时只需操作键盘,就能使受害人遭受巨大损害。

  (七)犯罪的社会危害行比较大

  随着网络的普及程度日益提高,网络犯罪造成的危害也日益增大,网络犯罪不但能使受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对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也能造成危害,这是一般传统犯罪所不能比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国家的经济系统、单位,如国防、金融等等,都是数字化的,当这些单位受到入侵,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简述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希望大家通过对本文的阅读能够对网络经济犯罪有所了解。
(编辑:寒水)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