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私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以偷逃应缴税额为核心标准,形成三级量刑体系:
1、基础量刑:偷逃应缴税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或一年内因走私受二次行政处罚后再次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税额一倍至五倍罚金。
2、加重量刑:偷逃应缴税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至五倍罚金。
3、特别加重量刑: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250万元以上)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至五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其他严重情节"包括但不限于:武装掩护走私、使用特种车辆运输、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累计偷逃税额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自然人犯罪从重处罚。
二、走私冻品一般会判多少年
冻品类走私通常涉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可能携带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此类犯罪的量刑需结合偷逃税额与危害后果综合判定:
1、税额标准:
偷逃税额10万元至50万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偷逃税额50万元至250万元: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逃税额250万元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危害后果加重情节:
走私来自境外疫区的冻品,偷逃税额达5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
造成重大动植物疫情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数罪并罚
三、走私烟草在刑法是如何量刑的
烟草制品因实行专卖制度,其走私行为兼具偷逃关税与破坏专卖管理的双重危害。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与《烟草专卖法》第四十条形成特别规制体系:
1、量刑梯度:
偷逃税额10万元至50万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偷逃税额50万元至250万元: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逃税额250万元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特别规制条款:
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武装掩护走私烟草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从重处罚
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无需达到税额标准即可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