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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是多久 2018-06-29    人已阅读
导读:如今在路上,车辆的数量可以说是迅猛增长!因此带来的交通事故数量也就越来越多,在这些交通事故中,有些比较严重,有些则是轻微的一般事故。那么,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针对大家的这一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整理了相关的发了内容,供大家查阅和了解!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可以延期三天,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认定。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5、从我国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交通事故地方规范。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的内容,对于那写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因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环节都需要时间,大致为15日内。如果您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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