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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需要搜集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2018-06-26    人已阅读
导读: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需要住院治疗,每天都要花费医疗费。由于自己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医疗费用是可以得到报销,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确定费用都是花在治疗上。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需要搜集哪些证明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作出了相关的详细资料的整理,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需要搜集哪些证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提供的证据一般包括诊断证明、处方、收款凭证、住院治疗还要有医院的住院治疗的明细清单及病历,病历需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

  2、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

  (2)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纠纷中关于医疗费用最主要的证据是医疗机构的各种文书和单据,因此当事人在治疗过程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证据意识,只要是为治疗的实际花费,都要留下凭证,同时医院提供给患者的门诊病历也要保存完好。当事人住院的,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复印病历,这也是重要的证明医疗费用的证据。

  之所以全面收集保存好治疗过程中的文书凭据,主要是因为医疗费的确定不是单纯的根据收款凭据显示的数字,法院还要审查其合理性。对每一项开支,都应当有相应的医嘱,比如买的药品,应当是处方不上明确规定的项目和种类,对于医院的治疗方案中没有写明的药品,即使当事人已经购买,法院也会认定为额外开支而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需要搜集哪些证明”的全部内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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