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办证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身份证后面的公安局)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港澳通行证费用:工本费100元。
签注1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签注则40元)。
正常情况下,需要10个工作日!如没有特殊情况不可以加急办理!
(首次办理,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5个工作日,即三个星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