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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离婚后和继子女还有关系吗?

继子女抚养关系 2024-11-09    人已阅读
导读:重组家庭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继续存在,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事实的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双方在离婚后仍然有一定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则双方的关系将因婚姻的解除而终止。

  重组家庭离婚后和继子女还有关系吗?

  重组家庭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还有关系,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事实的扶养关系。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事实的扶养关系,那么离婚后,继子女应由其亲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将因婚姻的解除而终止。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的扶养关系,那么离婚后,双方的关系并不会立即终止。此时,如果继父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履行抚养义务。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则应由其生父或生母抚养。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重组家庭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重组家庭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与初次离婚相同。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即如果财产是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以后还是归该个人。

  婚后财产:均等分割,即如果这个财产是两人结婚以后再产生的,那么夫妻双方进行平均分配。在分配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协商后拿出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分配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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