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宋某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与企业发生争议诉至。在审理过程中,单位认为未曾与该职工解除过劳动合同,当仲裁庭要求职工出示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时,职工无法提供,仲裁委因申诉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故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原因一:提供证据不足
评析:由于职工缺少证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如不成立,那么仲裁委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否正确或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都无需审理,职工提出的请求自然无法支持。
案例二:某职工因企业拖欠工资提出申诉,仲裁委经审理对职工的请求予以支持。但在执行该裁决时,职工发现企业除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没有支付因拖欠工资另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就此向仲裁委提出异议,得到的答复是:因本人未提出过该项请求。
原因二:申诉请求不完全
评析:因为职工的申诉请求不完全,广义地说是请求不当,如果劳动者在提出申诉请求时,没有把所想的全部提出,就会导致仲裁委对其未请求的部分在此次得不到审理,由此形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
通过以上案例可见,常见的败诉因素提供证据不足和申诉请求不完全,都是因为职工本人的原因,因此对于
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诉讼的常识有一定的了解是非常重要,建议对这方面比较缺乏认识的朋友,可以通过
咨询律师来增加诉讼胜算,平时多看看
法律常识文籍,掌握一些诉讼技巧,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上就是大
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
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
律师咨询。
(编辑:若秋)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