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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手续证件 2018-05-31    人已阅读
导读:当婚姻走向崩溃的边缘,离婚或许是让两人解脱的最终途径。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件资料,另外还要带上离婚起诉的相关证据。那么,到底2018年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针对此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为打击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供大家查阅和了解!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还应携带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离婚起诉证据有哪些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3.提交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被告身份证、有效暂住证、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被告至起诉之时已连续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书面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有由被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被告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生证。

  7.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证明,起诉不要求分割财产的不需提交;

  8.其他证据。 离婚,离婚纠纷,离婚纠纷起诉,证据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8年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除了提交证件材料以外,相关的证据材料也是很重要的!如果您对相关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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