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嫖娼行为,大家可能会联想到卖淫罪。但是卖淫并不是犯罪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但是组织他人进行卖淫行为是犯罪行为,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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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在刑法的称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情节严重?
关于如何认定本款规定的“情节严重”,97刑法施行后未有明文规定,实践中有的适用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之规定。
第七条:哪些是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中“情节严重”的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该司法解释在97刑法施行后1992年两高《解答》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但是已不再具有可适用性。目前正等待新的相关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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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罪量刑标准,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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