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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学生保护费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2024-11-03    人已阅读
导读: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可以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毁坏财物、名誉等,威胁的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而且,敲诈勒索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威胁或要挟行为,还要求行为人因此非法占有了被害人的财物。如果行为人只是实施了威胁或要挟行为,但没有实际取得财物,或者取得的财物并非由于该威胁或要挟行为而获得的,那么就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收学生保护费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收学生保护费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学生收取保护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以将要实施的积极侵害行为进行恐吓: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暴力、伤害等积极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以达到勒索财物的目的。

  2、威胁要揭发隐私或对利害关系人实施侵害:行为人威胁要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或者对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实施侵害行为,以此勒索财物。

  3、使用多种方式进行威胁:行为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发出威胁,如口头、书面、电话、书信等,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出财物。

  4、要求被害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行为人通常会要求被害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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