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捡了对方要钱犯法吗?
拾得他人遗失的手机后,依法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如果拾得人以归还为条件向失主要求支付报酬,该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并未赋予拾得人索取报酬的权利,仅允许其请求必要费用。
如果拾得人明确表示“不给钱就不还”或设定金额作为归还前提,此种行为已超出合理范围,可能构成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尤其当手机价值较高时,此类胁迫式索酬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或侵占。
即便拾得人声称花费时间精力保管或联系失主,也只能主张实际发生的必要支出,如通信费、交通费等,且需提供凭证。不得借机牟利或变相强索钱财。否则失主可拒绝支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派出所接到此类报警后,会责令拾得人无偿返还。如其仍拒不归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拾金不昧是法定义务,索要报酬不具备合法性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手机丢失被卖了可以追究责任吗?
手机作为动产,所有权不因丢失而消灭。拾得人擅自将他人手机出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回手机或向责任人索赔损失,除非买受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
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三个要件:买受人不知出卖人无处分权、支付合理对价、已完成交付。但手机通常设有锁屏密码、账号绑定等识别信息,难以认定买方“善意”。因此实践中极少适用善意取得。
原主可向拾得人主张返还原物或赔偿市场价值。如果手机已被转卖且无法追回,可要求拾得人按当前合理价格赔偿。买方明知是他人遗失物仍购买,亦需承担连带责任。
拾得后故意出售拒不归还,手机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构成侵占罪。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提起民事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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