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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婚姻法单方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

诉讼离婚程序 2020-06-04    人已阅读
导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那么2020年新婚姻法单方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详细资料,欢迎阅读下文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0年新婚姻法单方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以下相关的材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3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需10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2020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5、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涉外离婚诉讼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2020年新婚姻法单方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庭再进行审理。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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