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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手续 2018-08-28    人已阅读
导读:在收养关系成立后,也有解除的情况。当收养关系登记后,若一方后悔送养或一方不想收养了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应该怎么办呢?在下文将为您介绍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一)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1、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按照我国(收养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但送养人与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2、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应当经由诉讼程序办理。人民法院审理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应当查明有关事实,根据(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收养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养子女的权益。在养子女已经成年,养父母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困难的情形下,应当依法保护养父母的利益。

  一般说来,首先应对此类纠纷做好调解工作,促使原、被告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保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依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

  在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其性质亦为协议解除。但是,诉讼程序中达成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不同于诉讼外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人民法院已将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载入调解书,当事人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也无须再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或公证证明。已生效的准予解除收养关系的调解书,是收养关系业经解除的法律依据。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④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收养子女就要将其当成亲生子女抚育,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对孩子负责。所以在收养之时,生父母与养父母都应该考虑清楚,不能拿孩子的未来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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