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离婚后彼此最关注的问题除了财产分割以外还有就孩子的成长,《婚姻法》中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孩子有着抚养权和探视权,那
法律中对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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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对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新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立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对于子女而言,重要的考虑以下三个年龄段因素
1、0到3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诸多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2、3至10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3、10至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求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以上就是大
律师网小编对法律中对探视权的时间规定的解答,了解这些后作为孩子的父母在不得以离婚后能更好的把握好探望孩子的时间。如需解答更多疑惑,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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