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1、 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则是诉讼中的实体问题。
2、 民事裁定所依据的是程序法,民事判决所依据的是实体法。
3、 裁定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作出,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的处理办法
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要将新的审判结果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
3、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提审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且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可以进行监督,使其能够对错误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