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意外险限额是多少?
之前,保监会为了防范可能的道德风险,对儿童保险有诸多限制,如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超过10万元。而近日保监会就《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正式对外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对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时,不再对未成年采取“一刀切”的保额限制,而是分年龄段设定不同的保额。
该《征求意见》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是多少?
意外保险理赔的赔偿范围包括4类:
1、残废给付:因意外伤害造成残废的,按合同规定给付残废保险金;
2、死亡给付: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的,按合同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
3、医疗给付:因意外伤害而支出医疗费的,按合同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4、停工给付:因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合同规定给付停工保险金。
哪些情形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
目前市场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虽各个保险公司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大同小般来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停止险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有费率表)。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险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