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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有法律效力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宅基地 2018-03-29    人已阅读
导读:宅基地使用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给农村集体成员的住房用地证明,具有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宅基地使用证有法律效力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别着急,大律师网小编现在就告诉你详情!

  宅基地使用证有法律效力吗?

  答:宅基地使用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给农村集体成员的住房用地证明,具有其应有的法律效力。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区别在于使用权的权限: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而国有建设用地就没有上述相关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相关延伸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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