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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纠纷 2018-08-28    人已阅读
导读: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在抚养权纠纷中,父母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是非常激烈的。那么除了法定的条件外,父母怎么尽可能的争取抚养权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抚养权变更条件。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一、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越来越高,小孩的各项支出,例如教育费、保险费、医疗费等零零种种。每位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尽自己所能给孩子创造好的条件,这是人之常情,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往往首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

  二、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给孩子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的重要。而在现实生活中,治安较好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安静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休息。反之,流离失所的生活则无法保障孩子的安全与休息。

  三、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现在很多刚做父母的人都是上班族,孩子就只能够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也是占优势的。

  四、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过多的体会父母离婚前后的差别。因为父母离异对孩子而言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创伤,若再改变生活环境,则可能让孩子一时无法适应。

  五、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为保障儿童的基本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两周岁以下的儿童,即在哺乳期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没有明确规定抚养权的归属,但“一切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六、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如果对方已经有恋人并且很可能结婚,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除此之外,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继父继母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七、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离婚时,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但若当时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改变抚养权。经过审核,如果发现有抚养权乙方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危害子女等状况出现,或者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出现,法院也会变更抚养权。

  八、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尤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并计入笔录,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做父母的要拿出诚心、真挚的感情,尽量减轻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

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还要说明的是,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长期不允许您探望孩子,剥夺您的探望权,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这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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