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要约在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那么变更合同要约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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