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项进口产品进行正式的反补贴调查,应基于受到有关补贴措施不利影响的进口成员方国内产业或其代表所提交的书面请求而正式发起。当局在对申请书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予以审核后,如果确认,可开始进行调查;如发现证据不足,应尽快拒绝调查申请和终止调查。调查不能妨碍海关程序,调查应自发起日的一年内,最长不能多于18个月内结束。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
我老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刚生过二胎,正常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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